7/25/2006

像是大富翁遊戲裡的命運和機會

所以這算是一篇遊記或可以當做是台北市的導覽。
雖然距離很短,不過是從辛亥路到羅斯福路之間的新生南路上,也就是台大對面的這一小段。

這就是DJ小樹所描繪的公館。

但比起鴻鴻文章裡的水源路已算是大得多了,鴻鴻所有的文字只用來描繪五棟公寓之間的事,字裡行間卻充滿了影像的想像力。
這在“品味台北“的十二篇文章裡剛好是兩個極端,小樹描述的全是地點,而我無法從鴻鴻的文字裡找到任何地點(那五棟公寓?)。
各有各的難處,就拍照上來說。

於是在距離原先認定的交片日(7月21日)不到三天的那天,在稍微整理過已完成的畫面後,我決定進行掃地毯式的捕漏動作,並在重新細讀了那幾篇文章後,我有點訝異的注意到一件事。

事實上,我不認識小樹,或其實我認識但記不得。
以下是小樹的一小段文字
...............第二次,又爲了噪音見到警察,是我曾經駐場放過歌的「所在」(Nowhere)咖啡館要收了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頂讓前最後一夜,所有熟的不太認識的朋友及前任現任DJ都來了,現場桌椅凌亂、煙霧瀰漫、人影交錯、樂聲震天,宛若置身某部搖滾樂紀錄片的場景。老闆之一挑出了健保卡還駕照之類的給管區登記,這回我們不氣憤了,因為現場真的很吵,很多人臉上甚至帶著半醉的微笑,開心地與這家咖啡館告別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這是一個小小的巧合,在5月26日,blog標題為"過了今天now here就真的變成no where了"那篇裡,我寫過這些

......................在女巫店拍完張懸,一個人晃到NOWHERE CAFE恰巧碰上他們最後一天營業,所以從明天起now here就真的變成no where了...................音樂聲越來越大,人也越來越多,變成告別party了啦,有幾個認識的卻又叫不出名字,叫得出名字的偏又不熟.............決定偷偷溜走.............一出來就剛好遇到兩個警察要進去,哎喔,他們音樂放太大聲了..................

也就是說在同一個時間裡我和小樹曾經在同一個地方,雖然我們並不相識,而且在當時有著部份相異的感受。

於是在這天我預設的掃地毯式的拍照路線圖裡,加進了這間已不存在的“所在“(為了這篇blog)。
在我的路線圖裡,其實都是些去過的地方,老莫的日出...女巫店.....鳳城燒臘.....所在........臺一牛奶大王...........唐山書局.................挪威森林........THE HOURS,




但我可從未一口氣連起來走過,所以也沒想到過這路線其實就是一直線,直到我經過“老莫的日出“,看得出來我真的只有經過吧(其實不然,我有跟店裡稍作溝通的說)



女巫店我真的就只是經過而已,隨便拍了一張就跑到對面的店亂逛了,主要是店門口的檔期寫著第二天會是絲襪小姐的表演,就跟我早就決定the wall,海邊的卡夫卡我要放的是什麼片子一樣,我決定第二天要再來一次女巫店。

就在我在對面的音樂製作公司裡亂逛的時候,潘小俠跑進店裡來叫我,並給了我他的新書“蘭嶼記事“,老實說我心裡可高興得不得了,但說出來的話卻很不得體,在我說了“ㄟ,這就是拿文建會的錢作的那本“之後遭了小俠白眼,其實真的沒有人在原住民題材上拍得過小俠的,除了拍的好之外,小俠根本是和原住民醉在一起的,光光比喝酒就沒有任何人能比得過小俠了,那些酒錢旅費底片費都數倍於文建會區區二十萬的補助(文建會真的是太小氣了)。

然後我經過鳳城燒臘,這張照片就真的是經過的時候拍的,因為我一直不覺得鳳城燒臘好吃,所以根本不打算介紹它,但我撿到這張照片反而讓我猶豫了起來。

一個騎著腳踏車的婦人,在我張望著之前的nowhere時,騎過我身邊,並說了一句歡迎光臨,之後她將腳踏車停放在店門口,還詳細的跟我解釋了店裡的特色,很巧的,我遇到了nowhere的新老闆(當然現在不叫nowhere了)



我早就打定主意要在臺一牛奶吃冰了,所以我叫了一碗八寶冰,還可以順便拍照,雖然他們的湯圓很出名,但天氣這麼熱,我是為了吃冰而來的,可不是為了拍湯圓(冰也很出名吧)






一到唐山書局,都還沒下樓梯,我就拍到我要的畫面了“一間燈光昏暗躲在地下室的書局“,但我依舊走進書局裡,並第一次拿出公文,目的是拍老闆看公文的樣子,哎,我真的很無聊,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,反正就好玩。
出了唐山書局剛好接到櫻木電話,聽到常磊等等要在卡夫卡表演的消息,我決定更改路線,先走回車子,再開車去卡夫卡,雖然唐山書局離卡夫卡其實很近,但要我聽完表演後背著器材走回車子,我猜我應該會累死。


路經女巫店的巷子時忽然想到,怎麼沒幫小俠拍張照好放在blog?然後我轉進巷子才走沒幾步,小俠從後面叫我,他正巧騎車回來,原來他剛剛去台大跑步(他其實不是這麼健康的)時,把東西寄放在女巫店隔壁的影印行裡。



其實DJ 小樹是用“搖滾地景“做標題來寫公館區的,所以寫的多是一些live house,而大部分我都有片子,神奇的是他提到的陳珊妮在the wall的表演,我手上還真的有陳珊妮在the wall登台的片子,但對我來說,更重要的是要凸顯不同表演場地的特色,要決定在台上的表演者是誰(我一定優先放自己朋友的照片),那卡夫卡應該放什麼片子呢,去聽常磊的表演時,剛好在門口遇到阿凱,他不肯收我門票錢,但其實後來他還是發現了我這次的意圖,並悄悄的躲了起來,在我得手了之後(很像小偷),我透過表演者拍的其實是他,阿凱是卡夫卡的老闆,1976的主唱。


在卡夫卡像是撿到了兩個寶物,一個是王誠(就是照片的前景的人),他在常磊之後上台,風格非常特別,唱的是大漠一樣的聲音,另一個就是阿凱的照片。




第二天在電話裡,念慈告知我因為預算不夠,要刪掉鴻鴻的水源區,但在一再溝通後,決定將水源與公館區合併變成一個較大的篇幅(我真的挺喜歡鴻鴻寫的水源路,雖然有點難拍)

7 Comments:

At 7/25/2006 6:48 下午, 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哈哈,跟 Huntz一起逛街,遇見有趣的朋友,超級好玩好玩。

也許就是這些在台北城裡與朋友的奇遇,是這些可愛的人,造就了台北的獨特吧。

你們一定可以重新訴說一個和白先勇的台北人一樣重要,但是完全不同的台北人的都市。

很期待呢。

我覺得「字詞驗證」看字圖輸入字母的程序,很像以前國中剛入學,學認英文字母小寫的考試一樣。

 
At 7/28/2006 6:10 下午, 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我是小樹

害羞....

 
At 7/29/2006 3:15 下午, Blogger huntz_yen said...

哎喔威壓,小樹你好。

 
At 8/02/2006 4:31 上午, 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DJ小樹該不會是我美
食團裡的DJ小樹吧??

我是BLOG DOG事件裡
被狗強吻的假男模~~

 
At 8/10/2006 11:06 下午, 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你在寫書嗎
不然怎麼有預算的問題勒

 
At 8/10/2006 11:49 下午, Blogger huntz_yen said...

不是寫書啦,是市政府的書要幫忙拍照,然後他們非常小氣。

 
At 8/29/2006 7:33 下午, Blogger huntz_yen said...

to rainbow那字詞驗證有點像是小時候測色盲的的那種圖形說,怪的是我常常都會看錯輸入錯字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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