朋友問我blog多久沒有更新算是不道德的?是說我嗎?tony。(24)
24個字加這15個字先擋一下可以嗎?(15)
還是那些沒寫完的先po出來擋?(13)
看又多了13個字。(6)
又多了7個字。(5)
又5個。(2)
2個。(1)
差點沒完沒了。(6)
又6個。(2)
就這樣沒完沒了。(7)
7個。(1)
以上“數字“一概未被計算。(10)
於是共計?個字,我也搞不清楚了。(13)
當我說出口的瞬間,又老了一秒。(1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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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符合我的個性了我覺得,必須要先說明的是,對於那些認真而充滿才華的畫家我是真的(毫無嘲諷的意思)發自內心的崇敬的,不亞於對那些認真而無聊的做著沒什麼了不起的事的人的羨慕,所以重點不在畫家而是在我“作“了那自以為是畫的畫,而我是一個沒什麼了不起的人,而正巧,心情跌到谷底........(inside is the darkside, march 04,2006)